


详情
贵州东银同诚能源有限公司盘县新民乡龙鑫煤矿(兼并重组)一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公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实施的“贵州东银同诚能源有限公司盘县新民乡龙鑫煤矿(兼并重组)一期工程”水土保持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调查总结报告应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1年1月14日至2021年2月22日。
一、公示内容
贵州东银同诚能源有限公司盘县新民乡龙鑫煤矿(兼并重组)一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贵州东银同诚能源有限公司盘县新民乡龙鑫煤矿(兼并重组)一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贵州东银同诚能源有限公司盘县新民乡龙鑫煤矿(兼并重组)一期工程水土保持监测调查总结报告
二、公示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社会各界公众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或都其他便利的形式向建设单位索取相关资料,提出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联系人:陈军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15186561673
建设单位邮箱:
建设单位地址:贵州省盘州市新民镇境内
设计单位联系人:朱定奎
设计单位联系电话:18798624275
设计单位邮箱:592131430@.com
设计单位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金融城商务区C4栋2012
贵州东银同诚能源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7日
关键词:
贵州聚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黔ICP备2022008565号-1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贵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