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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实施的“普安县畔河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从即日起至2020年9月10日。
一、公示内容
普安县畔河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详见附件一)
普安县畔河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详见附件二)
普安县畔河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详见附件三)
公示内容在本网站 “下载中心”中下载
- 公示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社会各界公众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或其他便利的形式向建设单位索取相关资料,提出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联系人:范先泽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13885884044
建设单位邮箱:394193055@qq.com
建设单位地址:贵州省普安县兴中镇红岩村
普安县畔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8月11日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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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贞丰县第三中学建设项目的公示说明
下一个: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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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贞丰县第三中学建设项目的公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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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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